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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印发<2015年沈阳市对口帮扶阜新市工作方案>

中国沈阳政府网  2015-06-25 09:08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5〕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沈阳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与合作,不断增强当地发展能力,加速阜新市经济转型振兴进程,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根据阜新市提出的需要沈阳市帮扶的重点工作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战略规划合作

(一)积极促进规划衔接。沈阳市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积极与阜新市进行对接,共同谋划区域空间布局、产业定位、重大问题等内容,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沈阜一体化发展的切入点,在产业布局中向阜新方向倾斜;两市共同组织编制沈阜城际连接带发展规划,加强产业衔接、基础设施共建和各领域分工协作,加快新城新市镇建设,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将沈阜城际连接带打造成为沈阳市向阜新市进行产业转移和城市扩散的重要通道,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建立高效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两市高层领导定期会晤制度,通过平等对话协商,凝聚共识、增强互信、求同存异,不断调整各自利益诉求,协调解决对口帮扶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等;建立两市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制度,定期召开对接会议,通报合作进展情况,推动落实高层会谈成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部门)

二、加强产业互动发展

(三)推进两市装备制造业企业协作发展。组织召开两市企业配套产品对接会,重点围绕泵系列产品、铸造、电力等5类产品开展配套合作。组织沈阳华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沈鼓集团、沈阳铸锻研究所、机床集团、北方重工、北方交通重工、特变电工沈变公司等企业就双方配套需求和配套能力进行探讨交流;组织沈阳市汽车、机床、工程机械等沈阳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到阜新开展交流与合作洽谈,扩大合作领域,提高配套合作水平,促进阜新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

(四)加强两市农牧业方面合作。建立两市农牧业部门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合作进展情况,共享信息资源,随时研商解决问题;在编制沈阜城际连接带发展规划时,把我市农牧业重大项目建设作为重要切入点,向阜新方面倾斜;推动阜新农牧业企业与我市科研院所(站)、驻沈(农牧业)高校及骨干企业建立联系,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我市农博会、招商推介会等载体,将阜新招商信息纳入我市农牧业招商板块,构建沈阜农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责任部门:市农经委)

(五)加强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合作。积极组织我市农产品龙头企业到阜新考察投资,与阜新相关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共建生产基地。为阜新农牧业发展提供相关科技、规划和经验方面的支持和指导;积极推进林木种苗良种化进程,由阜新市提出优良果树种苗订单,由沈阳市定点苗圃进行繁育,并提供良种繁育技术与材料;成立帮扶阜新市果业科技讲师团、专家组,进行现场技术交流培训;加强两市果业协会交流合作,帮助阜新市进行果品销售和定单收购,进行产销对接。(责任部门:市农经委、林业局)

(六)加强两市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帮助阜新对接在我市的国内外知名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重点推荐辽宁兴隆大家庭、华润万家、大润发、乐天玛特等大型连锁商业企业;积极开展帮扶阜新市会展企业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协调沈阳展览业协会和我市知名会展企业、办展机构,指导培训阜新辽西会展中心和新世纪会展公司等企业人员;协调我市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等会展场馆以及政府主导展会办展机构、知名展览公司,为阜新市会展场馆和办展企业提供实习基地;积极鼓励支持我市会展企业到阜新举办“茶博会”和“食博会”等切合当地产业优势的展会,推进我市比较成熟、有外埠举办需求的会展项目,在阜新成立会展分支机构;推进我市商贸物流企业与阜新市对接洽谈,促进两市商贸物流业合作共赢。(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合作

(七)建立防沙治沙战略合作机制。两市联合制定沈阜阻止科尔沁沙地南侵治理规划,在沈阜交界地区建设1-3公里宽边界防护林带,沿两市边界接壤的主要高速公路及国省干道两侧,共同开展通道绿化和宜林地绿化等。(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八)构筑防风阻沙北部生态屏障。争取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大本地区造林资金投入,在两市的三北工程区域范围内开展造林项目合作,巩固提高两市境内辽蒙边界带防风阻沙林带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九)共享农牧业环境监测资源。借助我市农牧业环境监测资源雄厚优势,帮助阜新市解决部分化验分析项目监测能力不足问题,提供农牧环境监测分析及相关技术方面的支持。同时,在配套执法装备、在线检测设备方面提供人员技术培训和交流指导。(责任部门:市农经委)

(十)加强环境保护技术交流合作。沈阳市成立环境保护帮扶支援工作组,确定以专家和业务骨干在内的13人为专家组人员,以参观学习、交流指导等方式开展对口帮扶支援工作。同时,编制技术交流支援项目清单,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工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环境信息公开、化验分析、对外技术服务以及技术规范、方法标准制度修订和科研课题等方面进行全面交流支援。(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四、深化旅游业合作

(十一)开展千万市民公益游系列活动。联合阜新市共同开展以“福蕴山水,慧美家园”为主题的千万市民公益游活动,组织两市居民开展惠民补贴游、免费公益游、特驾自助游三大主体活动,引导沈阜两地群众聚焦旅游产业,共享发展成果。(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十二)统筹推进两地旅游协同发展。整合沈阜两地旅游企业及相关行业企业资源,成立沈阳经济区涉旅企业联盟,统筹推进两地旅游行业协同发展;推进两地旅游产品开发一体化进程,科学规划两地旅游精品线路,充分利用阜新旅游题材和原料资源,统一设计旅游产品,打造和形成两地联通、行业交融、点面结合的发展格局;依托公益游、补贴游等项目载体和阜新地理位置、资源分布等综合情况,调研开通沈阜对发直通车和铁路专列,促进产品对位销售、供需有效对接。(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十三)推动两地旅游智慧化向纵深发展。联合阜新共同打造旅游智慧化服务平台,帮助阜新宣传城市旅游资源;联合阜新共同创办经济区智能旅游服务卡,整合两市食、住、行、游、购、娱企业推出优惠消费政策,为居民游客提供便捷通用服务。(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五、推进重点领域一体化进程

(十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沈阜开发大道彰武连接线及延长线建设,并通过沈阜开发大道实现与沈阳市主城的连接。线路连接新民市和彰武县,全长33公里,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今年我市要进一步加快建设速度,争取早日通车,为沿线新城新市镇和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交通基础设施保障。(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十五)拓展金融领域服务范围。支持两市地方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完善盛京银行在阜新地区服务网络;鼓励两市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积极争取省金融办支持,引导沈阳市亿元以上担保机构在阜新设立分支机构及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三农”发展。(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十六)推进招商会展活动联动。两市共同开展招商经贸活动,利用沈阳市驻外办事处和境外非经济组织驻沈代表机构的信息优势,联合阜新市共同参加海外展(贸)会等活动,扩大出口和对外投资与合作;利用国家、省级展会在沈集中举办的契机,积极与阜新市开展会展活动联动工作,实现商贸资源共享共赢;为阜新市提供沈阳市行业协会商会名录和联系方式,按照实际需要开展合作;利用“沈阳社会组织网”广泛宣传阜新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我市相关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加阜新市招商项目推介宣传会。(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民政局、各驻外办事处)

(十七)推进就业信息资源共享。两市共同开发公共职介信息接口,通过该接口实现就业信息网络互通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积极利用沈阜两市就业人才部门官方网站建立首页链接,并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就业联盟专区,实现业务数据查询和信息资源共享。(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八)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合作。积极协助阜新市与省社保合作,通过省转外就医结算平台逐步实现两市部分市属医院医疗保险“一卡通”;积极组织我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阜新市医疗机构建设,以“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队伍,新增一个服务项目”为目标,帮助阜新受援医院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医院能力建设;通过开展进修学习等形式帮助阜新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计委)

(十九)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开展两市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在教育教学方面,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与阜新市教师进修学院开展互访、座谈活动,交流两市教研工作的思路及做法,实现在教研员业务水平等方面提升;在学校教学管理方面,开展高中学校间的交流,选取沈阳市部分高中在学校管理、课程改革、高考备考等方面进行交流,促进两地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在课堂教学及高考备考方面,以沈阳市15个学科教师培训基地为依托,邀请阜新市教师参加学科基地校教师培训及展示活动,不断提高两市教师专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二十)推进科技领域合作。按照阜新市科技发展方面的具体需求,积极推动驻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骨干企业与阜新市相关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我市科技创新要素向阜新市集聚,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双赢。(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六、加强两市干部互派合作

(二十一)选派阜新干部挂职锻炼。从6月份开始,陆续接收17名阜新市县级干部挂职锻炼,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挂职工作的新做法,安排挂任区县(市)直部门或开发区相关职务,期限为一年。同时,根据阜新市工作需要,适时选派一定数量干部赴阜新参加帮扶工作。(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二十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6月上旬,举办“城市规划与建设”专题研讨班,学制1周,计划培训阜新市学员45名;11月上旬,举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研讨班,学制1周,计划培训阜新市学员45名。同时,今年拟接收10名阜新县级干部到沈阳市委党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插班学习。(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二十三)加强专家人才帮扶。选派沈阳市专家为阜新市重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帮扶。主要帮扶阜新金昊空压机公司3D打印机成型材料项目、阜新华通管道有限公司的超高温高压管件的热成型及控制项目等20个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七、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对口帮扶阜新市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对口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十五)引导社会参与。注重发挥好市场主体的作用,加大对口帮扶的宣传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多渠道参与对口帮扶,实现共赢。适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搭建信息发布、经济合作等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引导有能力、有愿望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对口帮扶和交流合作。

(二十六)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对口帮扶工作任务进展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估机制,适时开展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对口帮扶工作目标评价体系,确保各帮扶项目在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二十七)加强沟通协作。承担任务的部门要加强与阜新市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共同研究对口帮扶的方式和主要内容,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确保具体项目的落实工作,推动对口帮扶工作发挥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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